非法吸收众存款直接责任人员怎么界定非法吸收众存款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案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认定时应将“直接负责”与“主管人员”两方面结合来考虑。对金融案件实行什么管辖集中管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非法吸收众存款直接责任人员怎么界定
非法吸收众存款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案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规定为我们构建了单位犯罪中确定相关人员的三种标准:(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参与实施单位犯罪但不受刑事追究的人员。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认定时应将“直接负责”与“主管人员”两方面结合来考虑。“所谓直接负责的行为责任包括两种类型:(1)直接行为责任。这里的直接行为责任是指单位的主管人员因决策、组织、指挥单位犯罪而负有的刑事责任。(2)管理监督责任。所谓管理监督责任是指单位的主管人员因管理、监督失职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单位的主管人员,应当是在单位中对单位事务具有一定的决策、管理、领导、指挥、监督职权的领导人员。”
构成单位犯罪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是单位内部人员;第二,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是亲自实施了单位犯罪行为的人员;第三,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对所实施的单位犯罪是明知的;第四,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是在单位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对金融案件实行什么管辖
集中管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